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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04
13:28
果果小編
評論
(一)獲證企業可在宣傳、廣告、參加投標活動等情形下向相關方及顧客展示時使用證書和標志,以表明其獲證產品具備生產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相應產品的能力。
(二)獲證企業,需在所獲證產品或最小包體上附著勞安標志,要求牢固耐用,不易損壞。
(三)根據不同產品類型,可采用刺繡縫紉、水洗嘜、牢固不干貼、噴涂印刷、激光印刻、模具一體成型等方式附著勞安標志。
(四)標志應附著在醒目且容易識別的位置。
(五)附著標志產品編號應與所附著產品相對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將處以限期整改、暫停證書使用及撤銷證書等處置,并在安全標志管理平臺予以公告。
(一)將標志借與他人使用。
(二)附著非本公司所持有的勞安標志及標志編號。
(三)在未獲取標志的產品上附著勞安標志。
(四)使用帶有誤導性質的標志樣式。
(五)使用已撤銷、注銷對應產品或證書的勞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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